转发校团委《关于开展山东理工大学第二届“感动校园”学生人物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理工大学第二届“感动校园”学生人物寻访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寻访近两年在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诚实守信、回报感恩、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或者团队,深入发掘他们身上的感人事迹,树立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青春榜样,发挥典型人物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鲜明导向,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主题
感动源于平凡 榜样凝聚力量
三、组织机构
主 办:校团委 校学生会
合作媒体:理工视窗 理工青年网 校报大学生记者团
新媒体工作室 青春在线网 校电视台
活动网页:http://www.lgqn.cn
活动微博:http://e.t.qq.com/y15sdut
活动微信:山东理工大学团委(微信号:y15sdut)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微信号:sdutxshwxpt)
四、评选范围
1 、山东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 、以团体或个人形式报名皆可;
3 、报名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品行端正,乐观向上;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行为;学习成绩优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生动感人。
五、活动安排
活动分报名推荐、人物寻访、评选典型、表彰宣传四个环节。
(一)报名推荐
时间:10月29日—11月9日
各学院团总支、团委负责组织本院的“感动校园”学生人物报名推荐工作。
报名可采用个人自荐、教师推荐、组织推荐(团总支、团委推荐,团支部推荐,学生组织推荐)、联名推荐(推荐人在5人以上)等方式进行。报名者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感动校园”学生人物推荐表》(附件2)。
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对报名者进行评审,并向活动组委会每个类别原则上推荐1-2名候选人。类别按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诚实守信、回报感恩、见义勇为进行划分。若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事迹,可酌情自设类别。
请于11月9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交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艺术中心227室)。材料包括:《**学院“感动校园”学生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感动校园”学生人物推荐表》(附件2),6寸个人(团队)高清彩色生活照,以及被推荐者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
(二)人物寻访
时间:11月10日—11月23日
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预审,每个类别确定至多3名候选人。组织若干人物寻访小分队分赴候选人所在学院,通过采访其身边的老师、同学,深入发掘各候选人身上的感人事迹(候选人所在学院师生座谈会——所在班级学生座谈会——所在宿舍座谈寻访交流——所参与学生组织、社会组织座谈会),并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同步进行宣传展示。各学院也可通过各种形式对本院候选人进行宣传。
(三)评选典型
时间:11月24日—11月30日
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审组,参考寻访情况,评选产生10名左右的“感动校园”学生人物。
(四)表彰宣传
出台表彰文件,举行颁奖仪式,对“感动校园”学生人物进行表彰。组织校内有关媒体对入选人物进行深度专访,并在校内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六、有关要求
本活动重在评选过程、重在学生全面参与、重在营造关注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团体积极报名参与,展示感人事迹,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推荐、了解事迹,使整个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七、其他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感动校园”学生人物寻访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锦韬 联系电话:2782236 2781280 18369903153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14 年10月29日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感动校园”学生人物推荐表》 /upload/news/file/20141030/20141030091847_54788.docx
请有意申请的团队或个人填写推荐表于11月4日前交学院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