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团委《关于开展“三走”优秀示范团支部、示范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委:
“三走”活动自开展以来, 各 学院 充分发挥工作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团支部、学生社团、学生宿舍等为主体,广泛开展 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 各类大学生群众性课外锻炼活动 。 为树立 基层榜样,挖掘 模范典型,强化活动成效,现对 开展 “三走” 体育锻炼示范团支部、示范宿舍创建活动 以来,表现突出的优秀 团支部、宿舍 进行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三走”体育锻炼示范团支部、示范宿舍创建活动的各团支部、宿舍。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示范团支部
1、团支部开展“三走”活动有方案、有特色,能立足支部实际,定期举办团员青年乐于参加、便于参与的体育锻炼活动。
2、团支部体育锻炼氛围浓厚,学生骨干积极带头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支部成员参加“三走”活动的热情高、人数多。
3、团支部在“三走”活动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产生了较为广泛的活动影响,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推广性。
(二)优秀示范宿舍
1、 宿舍成员积极参与“三走”活动,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2、宿舍成员能长期自觉坚持身体锻炼,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受到同学的广泛认可。
三、评选比例
各团总支、团委推荐参与评选优秀示范团支部、示范宿舍数均不超过申报创建总数的10%。(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 有关要求
1、各团总支、团委要切实做好相关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结合参与创建团支部、宿舍的活动实际,本着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推选最具代表性、广泛性的基层体育锻炼典型。
2、各团总支、团委推荐的优秀示范团支部、示范宿舍,填写《“三走”优秀示范团支部、示范宿舍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纸质材料各1份,以学院为单位在12月23日下午4:00前上交,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表和5张典型活动照片,通过办公系统以公文形式发送至刘晓东处,纸质申报表加盖学院团总支、团委公章,报送至大学生艺术中心229室,联系电话:2780543。
3、校团委将根据各团总支、团委的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选择优予以表彰奖励。
校团委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