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身边的榜样”寻访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身边的榜样”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榜样是一种向上的力量,是一面镜子,是一面旗帜。为了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敢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同学发现身边可信、可学、可比的青春典型,努力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个人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身边的榜样”寻访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广泛推荐、择优评审的办法,激发广大学生热情参与,发掘我校大学生崇尚科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用身边的榜样感动大学生、教育大学生、激励大学生。
二、活动主题
寻找榜样 学习榜样 争做榜样
三、活动组织
主办:学生工作处
承办:大学生事务中心
协办:学生学习与发展协会
四、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上旬结束
五、推荐条件
(一)推荐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推荐标准
所推荐的个人或集体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列班级前50%,近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且在品德修养、专业学习、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见义勇为、自立自强、扶贫帮困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同学认可,产生较大影响。重在可信可学、可比可超,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对广大同学有较强的感召力。具体为:
1、公益榜样:尽己所能奉献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多次参加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具有公益性质的活动,并且在活动中表现出色。
2、励志榜样:参加勤工助学、企业实习、自主创业等具有自立自强等励志性质的活动,并且表现优异。
3、道德榜样: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尊老爱幼等事迹或者贡献的学生。
4、学习榜样:年度学习成绩位列本专业前10%,且在省级及以上各种学习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贡献的学生(特殊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5、科研榜样: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奖,或获学校学生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首位),或有创造发明或重要技术革新并有重大经济效益或获得与本学科有关的某项专利者(首位),为学校学生科研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6、学生骨干榜样:作为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7、文体榜样:具有文学、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特长,在校级以上相关活动中获奖且为学校文体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8、其他方面榜样: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六、活动安排
(一)讨论思辨“身边的榜样”(3月17—3月22日)
各学院、各班级通过座谈会、公开信、网络平台等形式,开展“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青春榜样”大讨论,主动发现、推荐共同认可的典型,引导广大同学关注、寻访身边的榜样,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寻访推荐“身边的榜样”(3月23日—3月31日)
各学院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选,并从中挑选符合条件、受到师生普遍关注和认可且事迹生动感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报学工处。每个学院限推3名。填写《“身边的榜样”寻访推荐表》,撰写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式1份,经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大学生事务中心102房间,联系人:陈兆磊,联系电话:2786688(内线86688)。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dlgdxdxsswzx@163.com。
(三)宣传展示“身边的榜样”(4月上旬—6月上旬)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先进典型进行筛选确定后,对其优秀事迹进行广泛宣传,由山东理工大学报社组织指导大学生通讯社成员对其事迹材料进行加工提炼或重新采写,刊登在校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系列报道”专栏;学生工作处将优秀学生事迹制作成展板在全校教学楼、图书馆等重要公共场合进行巡回展示,“青春在线”网站和微信平台开设专栏对优秀大学生事迹进行专题报道。
学生工作处将筛选确定出的优秀大学生组织成立“身边的榜样”优秀大学生事迹宣讲团,经过培训、试讲等准备,于5月份在全校巡回宣讲数场,其它优秀大学生聘任为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朋辈志愿者,参与中心品牌活动的宣讲。
七、有关要求
1、学院在组织过程中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努力扩大推荐的范围,使寻访活动具有代表性、广泛性;使广大学生能够发现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2、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确保推荐对象及其事迹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做到优中选优。
3、学院要通过讨论、座谈、班会等途径,在全校学生中掀起寻榜样、学榜样、做榜样的热潮。
4、学院要通过网络、宣传栏、分享会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对各类榜样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范围,营造浓厚氛围,提升榜样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附件:“身边的榜样”寻访推荐表/upload/news/file/20150323/20150323094317_16352.docx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