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美哉,校园”书画展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5“美哉,校园”书画展的通知
春天的校园如诗如画,为赞美校园美好春色,歌颂理工大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定于2015年5月举办“美哉,校园”书画展,并计划印制作品集。本次展览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赞美校园美丽风光为主题,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有关事项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后勤管理处
承办单位:山东理工大学书画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本次展览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协办、承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组委会邀请有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作品面向全校师生(包括离退休人员)征稿。
2.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点赞校园的诗词歌赋,咏赞美好春光的传统诗词、楹联、文赋等。提倡自作自写自画歌颂美丽校园的精品佳作。书写古代诗文者,请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切题、优雅和相对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绘画、篆刻三个部分,不符合以下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交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请竖式书写。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
绘画部分:书法作品请交作品原件,以国画为主,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请竖式绘制。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交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信息填写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4.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
四、评审
1.评审分教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分别评出优秀奖和入展作品。
2.书法作品评审时,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强化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3.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5年5月举行,地点拟定在离退休工作处展厅。
六、相关奖励
1.向获奖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入展作品的作者每人获赠作品集一册。
3.非山东理工大学书画协会会员的作品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协会的条件。
七、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29日截稿。
八、收稿地址、联系人
1.离退休人员书画篆刻作品交到离退处一科,联系人:王孚洪,联系电话:2781345;
2.在职教职工书画篆刻作品交到美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郇正军,联系电话:2780551;
3.学生书画篆刻作品交到校团委,联系人:柴蕾,电话:2787509。
九、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通知要求。
2.本次展览不收取参展费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有权用于宣传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展示、媒体播放等非赢利性活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
3.参加征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校工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