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遭受自然灾害家庭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近期,受连续台风特别是台风“温比亚”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山东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为保障受灾家庭学生能够安心求学,根据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决定为我校受灾家庭学生提供专项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省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及2018级学生。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临时困难补助
根据困难程度,学校为受灾严重的在校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1000元至3000元。
2.绿色通道
因受灾等原因暂时不能缴纳学费住宿费的2018级学生,报到时可在报到现场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3.爱心大礼包和爱心餐券
学校为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大礼包和爱心餐券,报到当天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点统一领取。
4.奖助学金
开学后,我校将开始集中评审各类奖助学金,受灾家庭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全面摸排掌握遭受洪涝灾害家庭学生情况,特别是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2018级学生,详细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及生活、经济情况,宣传、讲解好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落实和“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不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困难影响学生就学。
2.9月5日前,根据摸排情况,各学院组织受洪涝灾害家庭学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经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进行统一审批资助。
3.各学院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评选各类奖助学金时,要充分考虑受灾地区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困难生信息库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在受助档次上适当倾斜。
4.各学院要加强对该部分学生的后续资助管理,从勤工助学、社会资助项目等方面进行资助帮扶,并关注其学业、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upload/news/file/20180829/20180829162918_59424.doc